幾乎各行各業都有著一句流行的話:一流企業做標準,二流企業做品牌,三流企業做產品。這句話的道理顯而易見,掌握核心技術、先進工藝等的行業領先企業,利用自身的優勢將產品的技術標準提升到自己能達到而競爭對手難以企及的高度,將對手至于行業之外或者被牽著鼻子走,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中國的植保無人飛機行業的標準,尚未發展到企業制定行業標準的階段,原因很簡單:
一是“電動”和“油動”兩大陣營的植保無人飛機的型號多樣,不好“統一標準”;
二是沒有哪一個企業強大到足以“統領”整個行業發展。
那么,面對如火如荼的發展勢頭,“無人機不能無人管”,市場形勢倒逼現階段的植保無人飛機行業標準制定的任務落到了農業(機)監管部門,而監管部門對技術不甚理解,為了體現公正性自然地找到科研院所、高校、檢測機構等第三方,所以現在中國植保無人飛機行業標準制定就形成了第三方牽頭,企業重度參與的局面,這樣標準制定的初衷也就是規范行業健康發展,公益性更多于壟斷性。
這里“科普下”行業標準制定的流程:
一般情況下需要農業農村部項目支持,經歷申報階段(提出新標準項目)、起草階段(提出標準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階段(提出標準送審稿)、審查階段(提出標準報批稿)、批準階段(提供標準出版稿)、出版階段(提供標準出版物),隨后行業標準就正式頒布和實施,再往后根據技術的發展,標準會繼續完善(修改、修訂)乃至廢止重新制定標準。
通過“官方”渠道制定行業標準,可謂“路漫漫其修遠兮”,尤其是對于植保無人飛機這樣新興的行業,如果標準制定得太高、太嚴,那么就會成為“少數人的俱樂部”,一大批的企業、產品就會被拒之門外,如果制定得太低,又起不到“過濾、約束”的作用。
以首部行業標準為例,2014年立項,直到2018年才正式頒布實施。
現行的首部行業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我國的標準分為四級,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植保無人飛機行業目前標準體系尚不成熟,國標暫時還沒有制定的可能,行業標準也僅有一部,以下談談其他標準。
企業標準
對于向市場投放產品的植保無人飛機企業,根據自家的機型及對應的特點,制定了相應的企業標準。
一方面是國家標準化法的要求,在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缺失的情況下,必須制定企業內部的標準作為產品生產的依據并備案;
另一方面也明確了主要技術參數和向用戶體現了產品的先進性,并為檢測提供一定的依據。
一般地,產品企業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編號(型號)規則、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出廠檢(測)驗規則、標牌、包裝、運輸、貯存等。企標是對產品的最基本的要求,企業內部適用,對于已有相應強制國標或行標的產品,企標應該更嚴格,并可以每年或根據產品升級迭代進行廢止、修訂。
由于企業標準都必須進行備案公開,所以通過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pbz.gov.cn)都能夠十分方便地查詢到
地方標準
面對“標準跟不上形勢發展”的局面,一些植保無人飛機發展或應用的優勢省份,開始“小范圍”地制定自己的標準。
河南、安徽、江蘇相繼制定了地方標準《農用旋翼植保無人機技術條件》、《農用植保無人機》、《植保無人機農藥噴霧安全作業規范》、《植保無人機噴霧防治水稻病蟲害安全作業規范》,作為植保無人飛機在該地區進入作業補貼、購機補貼的參考依據。
現行的地方標準
這類地標更多地偏向“實際應用”,結合農藥、作物、操作流程、具體機型而制定,只要標準所涉及的內容在該省(市)內具有一定規模的應用并取得成效,經過標準起草單位提出、專家評審、試驗驗證等必要環節,可相對比較快速地經過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歸口單位)頒布實施。
在國標、行標缺失或未覆蓋到的地方,地方標準的及時出臺,給植保無人飛機在地方上的推廣應用提出了“約束框架”,很好地助力了行業發展。
團體標準
團體標準,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團體,包括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和產業技術聯盟等,本著“平等自愿、共同遵守”原則,自發制定發布的標準。
早在2016年,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委會聯合印發《關于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的指導意見》,2019年1月國家標委會和民政辦又聯合印發了《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的通知,鼓勵社會團體根據創新和市場對標準的需求制定團標以填補現有的空白,并為標準制定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務支持。
同時,支持探索在標準引用、檢驗檢測等方面引用和參考團標的新機制。這就給行業釋放了信號,在行標起草、制定、頒布、實施的漫長的過程中,可以用“團標”來代替“行標”。
“國”字頭鼓勵團標的文
團體標準制訂的出發點就是解決應用中的“燃眉之急”,使得無人機生產企業、用戶能夠廣泛深入地參與,所以團標具有明顯的貼近市場、響應速度怏、定位準確、推廣高效及滿足社會和市場需求等特點。
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公開的團標
6月19日在南京召開的“農業航空施藥技術國際研討會”上,一口氣正式發布了以農業農村部南京農業機械化研究所等科研院所以及廣州極飛科技有限公司等植保無人飛機行業優勢企業共同起草的9項團體標準,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歸口。
標準包括植保無人飛機的術語、分類與型號編制規則、安全操作規程、農藥使用規程、作業質量、云系統接口數據規范、電磁兼容性試驗方法、駕駛員培訓要求和運行人要求,目前已在公示公告,10月1日開始實施。可以說是幾乎全面覆蓋了當前行業最迫切的幾個問題,必將助力行業發展。
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9項團標(http://www.nriam.com/snxw/193416.htm)
得標準者得天下!植保無人飛機行業發展的勢頭迅猛,必須也迫切地需要標準來規范下市場,但筆者認為現在團標“放開了”既加快了標準化、規范化進程,同時也有存在一些問題:
(1)地標需要明確化、可操作化。
地方標準的制定是結合當地的農田分布、農作物種植、病蟲害防治規模、植保無人飛機應用情況等,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地方標準制定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指導植保無人飛機在本地區的應用,如果僅僅是“技術條件”、“安全要求”之類的話就只能做一般通用性的推薦性要求,除非是強制性標準否則意義不大。
在使用的植保無人飛機是合格的前提下,地標應該結合具體(某類)機型、具體(屬性相似)作物、具體病蟲害來制定,如果能每種作物、每種病(蟲、草)害都單獨制定,那么目標就非常的明確,更佳體現標準的作用。
例如《有效載荷10公斤級單旋翼植保無人飛機小麥赤霉病防治技術規范》(DB/TXXXX-20XX)。通過大量的調查和試驗數據支撐,規定出某地區小麥赤霉病大概預防的時間、10公斤級植保無人飛機的優化作業參數(區間)等參考依據。
(2)團標需要謹慎審批、實施。
不管是出于“占位”的目的或“項目驗收”的要求,團標一旦頒布實施了,今后就有可能成為第三方評價的依據,甚至進一步上升到行標、國標,那么在團標的征求意見、審批過程中就應該嚴格對待,頒布實施團體就得負責!
以上表中的部分團標為例(筆者相信每個團標都是按照規定的程序,經過嚴格審查,廣泛征求意見以及充分標準驗證后才得以頒布實施的),其中在“確定作業方案”中給出的參數“航線間隔3.0m”、“作業飛行高度離作物冠層上方(1.2-2.0)m”等就很模糊。
具有植保知識的都應該了解,植保無人飛機如果采用自主飛行作業方式,航線的間隔應該以“有效噴幅”作為參考,避免漏噴重噴;作業飛行高度應該根據防治病蟲害對霧滴沉積、穿透的要求進行調整。
說白了,植保無人飛機行業的大佬、專家就那么幾個,如果團標的制定沒有他們參與或者沒有征求到他們的意見,有些地方是要犯“低級性”錯誤的。另外,團標的征求意見稿應當通過團體的官網、電子郵件等多種方式主動、廣泛地向生產者、使用者、消費者等全社會征求意見。
(3)標準體系建成尚待時日。
這里說的“標準體系”概念太大,嚴格說包括“人員、機器、農藥、使用、評價、……”等各方面,這里只能說尚未“建成”而不是“完善”。
植保無人飛機在使用過程中,安全飛行、安全使用是很重要的方面,包括人員、機具、操作、環境、公共安全等多方面,但最終“防治效果”環節是避不開的。
“防效”受到很多因素影響,如作物種類、病蟲害嚴重程度、農藥好壞,目前植保無人飛機作業防效的查定、評價是都是依據常規的查定方法,缺少快速、有效的評定手段和標準,這也是“標準體系”逐步構建必不可少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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